本网记者 陈丽平
本网通讯员 刘京
“法律六进”如今已成为海南省普法教育的精品名牌工程。该省以公务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为重点,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已形成良好的“蝴蝶效应”,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法律进乡村”进到每一个村组每一户
从2006年9月开始,海南省用一年时间,将“法律进乡村”覆盖到全省2531个行政村及农垦系统3292个农场生产队。
在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中,海南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普法“五个一”长效机制:向全省124万家农户每户赠发一本《农村常用法律手册》;为全省2531个村委会每村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并制定《海南省农村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范农村法律服务工作;建立农村法律援助网络,每村配备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每村建立一个调解委员会,将普法教育融入人民调解工作中,及时有效地化解基层农村矛盾纠纷;建立一条“12348”法律服务热线,引导农民“有纠纷找司法,有疑难拨12348”。
2007年12月4日,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若海在北京举行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上,介绍了海南省实施“法律进乡村”工程的经验做法。
“法律进学校”打造“三位一体”的普法网络
从2008年1月起,海南省用半年时间,以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采取课堂教育、发放学法资料、以案讲法、现身说法、主题班会、学法演讲比赛、参观法制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对在校学生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在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中,海南省在校园设置“有法律咨询拨打12348,青少年服务拨打12355”宣传标语,建立学生法制宣传员、设立兼职法制副校长接待日等10项制度。
“工程”实施期间,海南省共有3592所学校开设法制课堂,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2563名,培训学生法制宣传员14754名,赠送法制宣传资料82900册,制作校园普法墙板报9678期,开展普法图片巡展3163场次、“现身说法”活动97场次、法制文化活动2054场次、法制主题班会32600场次。
2009年,在第六届全国“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中,海南大学学生龙孟获网上普法知识大赛成年组一等奖,海口市第四中学获组织奖。海南科技职业学院组队代表海南省参加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电视竞赛获优胜奖。
目前,海南各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工作得到普遍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和学校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法律进企业”筑牢企业诚信经营根基
2008年10月至12月,“法律进企业”工程在海南全省全面启动。该省以各类企业为主体,成立法制宣传讲师团,组建法制宣传联络员队伍,赠送法制宣传资料,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通过对宪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一批与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采取健全企业和企业员工维权机制等措施,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的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儋州市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过程中,加大劳动监察力度,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17万多元。
“法律进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
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是全民普法教育的“龙头”工作。
基于这一认识,海南省从2009年6月起,集中半年时间对全省近6万多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共发放《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近4万册,其他法制宣传资料15万份;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700多场次,参加学习人数12000多人次;举办各级各类专题讲座1100多场次,听课人数达8万多人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光碟1900多场次,人数达6万多人次;组织参观教育基地160多场次,开展现身说法45场次,受教育人数两万多人次;54000多名公务员参加了全省统一的法律知识考试。
“法律进机关”工程的实施,使海南省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有力地带动了全省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
“法律进社区”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
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海南省以“民主法治社区”为载体,广泛开展创建“学法守法光荣户”和无赌博、无犯罪、无吸毒、无械斗“四无社区”活动。
该省组织制作了社区法制橱窗,建立了社区法律图书角和社区法制宣传队伍,完善了社区学法制度,促进了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2009年,海南省法宣办、省司法厅会同省内各级媒体,以全省416个居委会辖属社区为主体,以社区居民为主要参与对象,录制播放“法律进社区、和谐千万家”活动主题电视节目,充分展现了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成果。
海口市在社区普法工作中,注重与旧城改造工作相结合,在龙华区玉沙村、琼山区朱云路、美兰区海甸溪等旧城改造拆迁工程中,加强拆迁前法制宣传、拆迁中矛盾纠纷调解,为拆迁顺利实施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
“法律进单位”提高了法治化管理水平
几年来,海南省各级政府采取赠送普法资料、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开展法制文化活动和文明服务活动等,不断推进“法律进单位”工作。
为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海南省组织铁路、航运、客运、通信、医院、餐饮、酒店、商场、金融、旅游景点等具有服务职能的窗口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重点宣传学习价格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
海南省卫生厅持续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每年春运客运高峰期,省交通运输厅坚持在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以赠发传单、张贴挂图等形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的宣传。
2009年,海口市以南亚集团为试点,以法制广告进商场、法制文艺演出进广场等形式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