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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监狱劳教公职律师上岗

发布时间:2010-09-07 07:35:39我要纠错【字号  默认 】【打印【关闭】

  本网合肥9月6日电 记者李光明 通讯员李友龙 今天上午,安徽省司法厅负责同志为谷桂林等30名该省监狱劳教部门的公职律师颁发了证书,这标志该省在监狱劳教系统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正式启动。在监狱劳教系统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是安徽省创新监狱劳教法制建设的一次有益尝试,旨在利用系统内部的法律人才资源,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监狱劳教系统法制建设。

  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在监狱劳教系统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要求,这30名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并任职于监狱劳教单位的公职律师,要为本单位的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经所在单位同意,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以及本单位其他应由公职律师担任的工作等。

  安徽省司法厅厅长孙建新说,法制工作是监狱劳教工作的基础性、保障性、全局性工作,在推动制度完善、执法公正、监所依法治理和监狱劳教事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公职律师的引入是推动监狱劳教法制建设的新生力量,要创造条件保证其发挥作用。同时,监狱劳教系统要以推进法制建设为契机,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规范制度建设,增强执行能力;坚持阳光执法,落实执法责任。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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