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11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日前正式下发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对第七届中华慈善奖评选对象、参评基本标准和依据等予以明确。
通知明确,参评爱心捐赠个人奖项,依据个人年度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个人资产规模、纳税情况和本人多年参与慈善的事迹等情况。参评爱心捐赠企业奖项,依据企业年度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企业资产规模、纳税情况和企业多年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
参评慈善楷模奖项,需长期参与或从事慈善工作或志愿服务,事迹特别突出,有良好社会影响,尤其在2011年度有突出和感人的慈善事迹。该奖项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依据,而以慈善行为和事迹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为主。参评慈善项目奖项,综合考虑项目的实施时间、收益情况、资金规模、社会影响及其社会示范性和推广性。
此外,还将从影响力、持续性、创新性、适应度以及公信力等方面对申报对象进行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