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如何推进全县普法教育工作不断深化,促进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山东省陵县人大常委会注重“四个结合”,狠抓干部群众的学法用法,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相结合。在工作中,该县人大坚持典型引路,将芦坊村列为“省级民主法制示范村”试点,建立完善了村民档案、计划生育违法登记、土地管理、村级规划、班子建设、党团建设、财务公开制度、民主决策、社区建设、社区巡逻与治安等共计18项示范内容,取得了很好的示范效果。
二是与“法律六进”相结合。开展普法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和“一学三讲”等活动。县乡干部都有一册《干部法律读本》,学习相应法律知识,同时还分批参加县里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在农村,结合新农村建设举办“五五”普法法制讲座,在各乡镇设有常年法律顾问办公室,有活动、有计划、有安排,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干部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是与企业负责人学法用法相结合。聘请有关法律专家,针对企业容易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集中授课,提高他们运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管理好企业的能力。
四是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该县人大把普法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将干部依法行政综合能力的考核提到议事日程,引导建立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多个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共同联手、密切合作,强化调解职能。这种制约机制促进了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事务、解决矛盾。这一做法得到了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