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从2006年开始,山东省嘉祥县实行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有力提升了全县各级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全县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推行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出庭应诉、参加旁听,亲身感受在执法过程中的不足,在实践中增强自身的法律素质,解决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重实体法、轻程序法、执法不严、乱处罚等问题。除此之外,这个县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中,还始终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党校培训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该县注重领导干部学法与用法的有机结合。今年初,县委政法委、县普法办联合编印《平安嘉祥建设服务手册》22万册,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单位的职责、职权,接受群众监督。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完善县长热线,新闻发言人制度,县政府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在公共场所设立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完善决策事项合法审查制度,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政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在该县干部中蔚然成风。该县旧城改造、呈祥大道建设、环境卫生整治等重大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反复论证后实施,得到群众拥护支持。2006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论证230多次,审查合同3000多份,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